【明報專訊】農曆春節將至,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七救災救護大隊南勢分隊今(6)日下午3時許,前往中和區興南夜市內某百貨商店查緝,發現店內堆放302.977公斤爆竹煙火,超過管制量18.6818倍,當場帶回違規民眾至分隊製作筆錄,將依規定裁處、最重30萬元罰鍰。 第七救災救護大隊表示,明天就是除夕夜,許多民眾都會放鞭炮慶祝,開心迎接新的一年,不肖業者為賺新年財,不顧附近住戶安全,在店內非法存放超量爆竹煙火,民眾如遇疑似違規的店家,請撥打119向消防局通報,並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第七救災救護大隊呼籲,農曆春節及元宵慶典將至,爆竹煙火具有一定之危險性,請民眾應儘量避免燃放一般爆竹煙火,或上網下載爆竹音效電子檔使用,避免造成公共安全之威脅及環境污染。 第七救災救護大隊表示,如有使用一般爆竹煙火的必要,購買時應認明貼有「合格認可標示」產品,依產品使用說明方式進行燃放,保障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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