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960年代歌手、曾教授歌手容祖兒的中菲混血歌唱老師Christine Samson(洛詩婷),2013年收到匿名電郵,內附一段曾教授歌手蔡卓妍的男行家與女學生的錄音對話,內容涉影射她的教學方法有錯,Samson 興訟控告對方誹謗。法官昨裁定男行家誹謗,須向Samson賠償1萬元及支付其訟費,同時下令禁止被告再發表類似的誹謗言論。 案件審訊時,庭上曾播出被告蔡澤夫(31歲)與女學生的對話錄音,其中蔡在談及傳統的教學方法時提及原訴Christine Samson(67歲),說「佢]騃oncept(概念)可能正確,但係佢]教鵁ay(方法)有錯, 因為未scientifically proven(科學驗證)」。 法官昨在判辭中裁定蔡錄音中的言論屬誹謗,又指蔡在審訊中承認並不認識原訴,不清楚原訴的教學方式,故蔡沒有基礎去批評原訴的教學方式出錯,故裁定蔡是出於惡意而發表該些言論。 【案件編號:DCCJ 13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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