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四川成都法院日前審理英籍華人阿貢活佛遇害案並公開宣判,三名被告土登古桑、次仁班覺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須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相應的經濟損失;格遞江措則因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土登古桑、次仁班覺當庭表示上訴,格遞江措表示考慮後再作決定。 據判決書指,2002年至2011年期間,土登古桑自願前往阿貢位於英國的寺廟義務從事雕塑繪畫工作。惟回國後,土登古桑認為阿貢應支付其工資27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又多次聯合次仁班覺、格遞江措兩人前往其位於成都的住所索錢。2013年10月8日,三人再次到阿貢家中索錢,遭拒後土登古桑用隨身攜帶的匕首刺向阿貢及阿貢姪子羅嘎,次仁班覺亦持刀傷害阿貢、羅嘎和阿貢司機久美旺傑。阿貢、羅嘎及久美旺傑均當場死亡。事後三人即逃離現場,期間格第江措將次仁班覺作案所用的兇器藏匿起來。 經鑑定,阿貢、羅嘎、久美旺傑頭頸部、胸腹部等部位的刺傷分別有42處、20處、9處,三人的死亡原因均為全身多處刺傷引起多個器官破裂,大量出血而死。法院認為,土登古桑、次仁班覺持刀殺害他人,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是共同犯罪。兩人犯罪手段殘忍,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應依法予以嚴懲;另格遞江措明知土登古桑、次仁班覺故意殺人,仍幫助藏匿作案兇器和逃走,其行為已構成窩藏罪,惟鋻於其幫助藏匿作案刀具的行為僅限於從被害人家乘電梯下樓並到土登古桑的暫住處,持續時間較短,量刑時可酌情予以考慮。 法院宣判,土登古桑、次仁班覺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須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相應的經濟損失;格遞江措則因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土登古桑、次仁班覺當庭表示上訴,格遞江措表示考慮後再作決定。 據資料顯示,阿貢出生在西藏昌都類烏齊縣,六歲時被認定為活佛。阿貢1958年前去印度,並於1967年移居英國。阿貢在牛津大學讀書,隨後便長期旅居於英國,曾任英國援藏基金會主席,他還曾與創巴寧波車共同創建了蘇格蘭桑耶林禪修中心。阿貢活佛經常往返中英兩國,長期致力於藏區慈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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