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精神病漢懷疑妻子有外遇及其8歲幼子非他親生,前年11月在家中用刀狂斬妻兒兩人,妻護子擋刀,其後兩人奪門逃生,男子仍走到街上窮追,終被警制服。他昨承認兩項意圖傷人罪,惟法官認為需要傳召精神科醫生作供,審視被告是否知悉本案情G,才考慮是否接納答辯。 醫生稱案發時意識清楚 控方案情指被告柯向朝(45歲)與妻子皆非港人,他們於1993年結婚,育有兩子,幼子8歲,是香港居民;妻與幼子住在九龍城,柯每逢周末到港探望兩人。柯與妻前年11月15日接幼子放學返家後,於廚房拿出12吋長菜刀,向妻及幼子狂斬,兩人頭及手腳中刀,妻負傷下擋刀,讓幼子先行離開。 案發期間有鄰居目睹,意圖制止但不果,幼子走到街上,仍被只穿`衫及內褲的父追斬,其間有附近店舖的閉路電視拍到柯狂斬親子14刀,其子最後多番逃走,最後被便利店員安排躲在店內,附近警員隨即趕到,拔搶制止,柯最終棄械投降,他在警誡下稱「我是做夢」。 柯的醫生報告指出,他聽到其妻講「鞋油、鞋水」的普通話,其諧音與「血」字相近,其子又拍他肩膀,以為兩人要殺害他,遂動手,他其後被診斷出患有妄想精神分裂症。其妻被斬至頭骨骨折,腳筋被斬斷,其子則被斬至頭骨及鼻骨外露,右手前臂更傷入骨頭,事後害怕見到被告。 小欖精神科病院醫生廖清蓉昨供稱,替被告診治超過20次,認為他案發時意識清楚,知道自己的行徑,亦知道斬人會對妻兒造成傷害,只是沒有想過會帶來什麼後果。廖又稱,被告患上嚴重妄想精神分裂症,但仍有最低辨理能力,並非沒有意識。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2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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