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劉晨芝去年7月在中環蘭桂坊開設Hanjan韓國餐廳,獲傅明憲、王晶與女兒王子涵、胡杏兒男友Philip(李乘德)等撐場,女星文凱玲亦為股東之一,但有兩名投資者日前入稟控告她及該餐廳,指劉作虛假陳述,誇大投資回報,要求劉償還所投資的50萬元及賠償損失。
入稟狀指劉虛假陳述誇大回報
入稟狀指,去年3月劉晨芝游說兩名原訴人Chu Lap Yip(譯音:朱立業)及Lau Kai Lai(譯音:劉佳麗)投資,劉作為唯一股東的Hanjan餐廳,並向他們展示投資計劃書,指餐廳將投資590萬元,會走高檔路線,每月收入可達150萬元,並會聘請韓籍主廚及經理。二人投資後卻沒有收到任何文件確認股份分配,故認為投資已被拒絕,故入稟法院,指劉應歸還該50萬元。入稟狀又指,劉作出失實陳述,餐廳最終與計劃書的內容並不相同,例如餐廳裝潢與計劃書的圖片完全不同,每月收入只有30萬至50萬元,而主廚是尼泊爾人,經理則先後由日本人及菲律賓人擔任,而非劉原所指由韓國人擔任,原訴人認為劉作出虛假陳述,故向劉索償。
原訴人稱未獲文件確認股份分配
入稟狀中指劉晨芝邀請原訴人投資,但卻沒有收到任何文件確認股份分配,卻又已收下50萬金額作投資。明報記者昨日致電劉了解為何原訴人已真金白銀投資卻未成股東,投資者只得她一人?劉昨日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該店於去年5月試業,7月正式開張,並於10月23日向公司註冊處遞交文件,由於必須提交該周年申報表後,股東名字才在網上查核餐廳股權時顯示,她並已知會及將該股權書電郵予對方及其律師,目前該餐廳合共約8名股東,有些並不相識,不過都是透過她而入股,她亦曾安排過各股東見面,她更稱事件是因某些人因某些事引起爭拗所致。
劉解釋找不到合心水韓籍廚師
劉並解釋廚師並非韓籍,是因為找不到合心水廚師,目前尼泊爾籍廚師亦具有入廚多年經驗才採用,其他股東亦同意。另一方面指原本投資高檔餐廳,但裝修費卻大減,劉指因為準備開店前有股東最後沒有加入,但她並非欺騙裝修費,只是減低裝修成本做好餐廳,她其間亦落力做很多宣傳,餐廳生意亦算中規中矩,當然有些月份生意會較淡靜。
劉:做生意冇可能包賺錢
劉一再強調今次事件已透過律師及希望各人讓一步解決事件,記者問她為何不退回50萬給予對方,將事件告一段落?她稱做生意冇可能包賺錢,但如果個個有不滿就退出及退回投資金額,對其他股東亦不公平。
原訴人朱立業:等不到回覆才入稟
記者昨日亦與入稟之原訴人之一的朱立業取得聯絡並了解事件,他指劉為其朋友介紹相識,對方邀其合作做生意,他本身亦有不少投資,但從未遇過今次情G,從去年3月落實4月初支付50萬元入股至今,卻沒有收到任何文件確認股份分配,實在令他費解。同時當初計劃書是指合共投資590萬,最後卻並非高檔餐廳,對方亦從未向其解釋,因為5月已試業,不可能不足1個月才將投資及裝修大幅度削減,而從未告知,因為有此形式改變他未必投資。至於廚師與經理若非聘用韓籍專人主理,朱認為也該坦白相告,所以他只希望取回自己的投資費用。對於劉表示希望一人讓一步大家傾談,朱表示他一直都歡迎用傾談方式解決事件,但就是從11月初出律師信至今,都等不到對方回覆才入稟,他只是想討回公道而已。
股東文凱玲:投資後交劉代處理
至於亦身為股東之一的文凱玲表示自己投資後都交由劉晨芝代處理,因為她原意是想朋友們有個聚會地點,所以她的生日會及電影派對都在餐廳舉行,至今她亦感滿意,她希望雙方只是有誤會,大家好好溝通去解決事情,可以以和為貴。
【案件編號:DCCJ 34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