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昨晨繼續聆訊,房屋署前助理署長黃比繼續作供,對於供辭指自己一直認知鉛有毒,他在聆訊上續稱,不使用含鉛的水喉部件是「常識」,「讀工專(理工大學前身)的時候已經有教」,惟在任時未聽過銅喉亦可釋出鉛。在任時負責屋h管理的黃指出,當年落成已久的公屋若要換喉,多以壓接方式駁喉,毋須燒焊,減少擾民。 銅喉知識邊做邊學 黃比昨在聆訊上被代表調查委員會的大律師許偉強問及,當時有否想起不能用鉛駁喉,他指在工專讀書時,已有老師提醒不能隨便用含鉛物料,但難料焊料出事,而當時對銅喉的知識是來自水務署的資料,是邊學邊做,「鉛喉釋出鉛就知,當時未聽過銅喉都可釋出鉛。」他續稱,在任時集中處理鏽水問題,「滿腦海都是『黃水』。」 黃比曾在2000至2008年代表房署,出席水質事務諮詢委員會(水諮會),他形容當年是以「用家」身分出席,會議以專家討論為主,故自己作為「行外人」,會上不少內容不明白,「但專家總結時指香港(食水)符合世衛標準,就好安心。」 接荍@供的房署前助理署長(屋h管理)陳少德在2010年起代表房署出席水諮會,他在聆訊上指出,對上一次參與會議是去年10月,即鉛水事件發生後,憶述當時是水務署因應「大廈優質供水認可計劃」檢討而開會,討論新增檢驗4種重金屬物質。 聆訊料下周二再傳召房署副署長馮宜萱作供,翌日或再傳召啟晴h前持牌水喉匠林德深作供,林日前在聆訊上作供時不適,送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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