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近年建議物色綠化地帶改劃興建私人住宅飽受爭議,原來鄉議局也籌謀在鄉村村界內的綠化地帶上廣建丁屋。本報獨家取得的新界鄉議局報告披露,現時村界內有約132公頃的私人土地(相當於約7個維園)被規劃為綠化帶,惟丁屋申請未必獲城規會批准。鄉局認為,政府應釋放鄉村綠化帶紓緩丁地不足,估計足夠建約1.5萬間丁屋應付需求。鄉局主席劉業強稱,是時候檢討城規條例以消除不公平。不過城規會副主席黃遠輝形容,鄉局建議一刀切做法並不恰當。有關注城市規劃的組織認為,鄉局建議一旦落實,恐引發生態災難。
發展局規劃署稱未收建議
鄉局報告引述規劃署資料,在村界內被規劃為綠化帶的私人土地達132.33公頃。發展局和規劃署接受本報查詢時回應,沒有收到鄉議局的建議。規劃署發言人表示,與鄉議局有恆常的聯絡小組會議,商討新界鄉郊規劃,因應鄉局要求,署方提供數據作參考。
村界內綠化地建屋 須逐個申請
現行丁屋政策下,合資格的原居民可在政府認可的鄉村範圍(Village Environs)內申請興建丁屋。不過地政總署審批時,會考慮擬建屋的土地是否合乎規劃,若該土地的法定用途屬於鄉村式發展(Village Type Development Zone,簡稱V Zone),申請一般獲批;若土地處於村界內的綠化地帶,原居民則要逐個申請交城規會審議。
鄉局報告表示,「如政府能夠將這132.33公頃綠化地帶重新改劃,粗略計算可應付超過1.5萬間的丁屋申請。將村界內被劃為綠化地帶的土地釋放出來,不僅可以增加土地供應,亦可以在毋須政府投入下回應原居民的合理訴求,獲得政治上收益」。
劉業強倡檢討城規條例不公處
劉業強日前透過助理回覆本報表示,現時村界範圍內有很多土地屬私人土地,政府在1990年代引入城市規劃條例,將部分土地規劃為綠化帶或農地,令土地被凍結或荒廢,業權人利益受損,亦導致不夠土地建丁屋。
他稱城規條例已實行25年,是時候重新檢討是否配合社會需要,以及消除對業權人的不公平。被問到會否擔心建議遭環團反對,劉說鄉議局與環團不一定是敵對,雙方可商討尋求共識,亦希望對方理解土地原本屬於村民。
城規:規劃已考量居民丁權
城規會副主席黃遠輝表示,若原居民的土地是村界內的綠化地帶,便要先向城規會申請規劃許可。他稱村界內、屬鄉村式發展的土地已無足夠地方興建丁屋,城規會才會考慮批准申請。黃說,現行政策行之有效,不會改變,並形容鄉議局建議是一刀切做法,並不恰當,社會未必有共識。他補充,早年制定鄉村式發展的土地範圍時,已考量鄉村的發展、居民數目及丁權等因素,鄉村規劃應有族群氛圍,「故不會隨便讓丁屋在無必要的情G下,起到周圍都係,不希望見到此情G」。
涉地132公頃 團體恐即時剷樹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形容,鄉局建議具侵略性。他解釋,報告雖然只提及改劃屬綠化帶的私人土地,但綠化帶面積大,攙雜官地及私人地,改劃土地用途不會以業權作考慮細分,最終一併發展,「變相政府送官地予原居民建丁屋」。他批評,鄉議局已跳出原有鄉村式發展的限制,利用公共資源延續丁屋政策。
他又指改劃綠化帶建丁屋,影響遠超政府以綠化地建住宅。他估計,有原居民獲知綠化地為丁地後,會因利益即時在該地剷樹破壞,引發即時生態災難。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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