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9日加新社電)加拿大運輸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批評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歧視殘障者﹐禁止既聾又盲的殘障者單獨搭乘飛機,下令加航正式修改指引。該項指引規定﹐既聾又盲的旅客必須有人陪同﹐才能搭乘班機。 運輸局作出上述裁決﹐事緣女子莫法特(Carrie Moffatt)的投訴。她在2013年9月預訂溫哥華-維多利亞航班機票﹐得知這項政策。莫法特法律上屬於失明、失聰﹐但她能閱讀文本﹐透過電話與人溝通。加航不肯改變規則﹐她向加拿大運輸局投訴。 律師烏里米利(Amita Vulimiri)說﹕「我們第一次碰到這個問題﹐看似有人忽略問題﹐好像有人多年前制訂規則﹐後來便忘記了。我們向(加航)指出這一點﹐我們訴訟差不多一年﹐他們才同意改變政策。」 烏里米利說﹕「對四肢癱瘓的人﹐加航不會提出這個要求﹐對失明兼失聰者﹐卻有這個要求。」她說﹐莫法特不獲准獨自搭乘航班﹐她要找人同行。如果是國內航班﹐加航會免費提供額外座位﹐但國際航班則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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