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競爭條例》將於本月14日生效,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胡紅玉期望政府可撥款成立至少一億元的訴訟基金,供日後訴訟之用。昨參觀競委會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回應稱,是否設立訴訟基金需視乎實際經驗及情G,目前言之尚早,但會確保競委會有足夠資源執法和做教育等工作。 胡紅玉:無資源便難有「業績」 競委會今年獲政府撥款逾8600萬元,但政府撥款不包括訴訟費,該會暫時有3000萬元撥備,初期可先用以打官司及其他用途。 胡紅玉表示,該會其中一項最重要工作是訴訟,在港打官司所涉費用高,料訴訟基金至少需要一億元。她相信政府說設立言之尚早,原因是政府需要法定組織有一定的業績,才可增加撥款,但該會面對的問題是若無足夠資源便難有業績,會繼續與政府商討,並對商經局及政府有信心。該會約有50人,當中一半從事執法等專業工作,長遠亦需增加人手。 派員到各地競委會學調查蒐證 胡紅玉表示,《競爭條例》於本月14日生效,蒐集到的證據可作執法之用。該會派員到澳洲等地的競委會學習調查及蒐證等,有關人員有時可跟正式案例學習,並會學習如何保密告密者身分。她稱,早前廉署人員亦為該會職員提供培訓,學習調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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