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名外籍女學生於去年11月,在青衣運動場內參與運動會時售賣共含0.38克大麻混合物的蛋糕,被教師揭發報警。二人先後承認販運毒品罪,首被告昨被判罰款1萬元,次被告則須再索取報告。 克羅地亞籍首被告Dora Radic(18歲)及英國籍次被告Natasha Rachel Richards(17歲)案發時均就讀港青基信書院。首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稱,被告因不了解罪行的嚴重性而犯案,另呈上由校長及親友撰寫的求情信,形容被告盡責真誠。裁判官考慮到被告認罪,並且願意出庭指證次被告,判罰款1萬元。 等報告 次被告押後判刑 次被告的代表律師則引述心理報告,稱被告因祖父逝世大受打擊而犯案。由於次被告現於澳門讀書,感化官並不建議判感化令,裁判官遂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1日判刑,以索取進一步感化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及驗尿報告。 【案件編號:TWCC21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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