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州《珠江江心島整體保護規劃》日前正式進行批前公示,為54個江心島制定保護細則,並按三個類別進行保護控制。該54個島嶼中,其中未開發島嶼30個,涉及總面積532.72公頃,主要分佈在流溪河、珠江後航道和增江段。業界人士表示,按此前廣州市規委會會議審議的「廣州都會區生態廊道總體規劃與東部生態廊道概念規劃」,已議定將珠江廣州段未開發的島嶼全部納入生態農林用地和濕地進行控制。廣州市長陳建華當時就表示,將沒有開發的江心島都保護起來不再開發,不搞房地產,只搞旅遊。此次廣州出相關保護規劃,則是具體的細化。此舉不僅為城市留下生態空間,也為未來的發展預留了空間。 根據廣州相關部門已經公佈的正在批前公示的《珠江江心島整體保護規劃》,納入的該54個江心島是珠江主幹航道上(包括流溪河、增江、珠江前航道、後航道、南航道以及沙灣水道)的主要江心島嶼,包括未開發島嶼、部分開發島嶼以及已經開發的島嶼。其中,未開發島嶼有30個,主要分佈在流溪河、珠江後航道和增江段。此外,部分開發島嶼有16個,主要分佈在流溪河、珠江南航道和沙灣水道。 保護範圍將分三類控制 納入保護範圍的江心島將分為三類保護控制,即嚴格保護類、限制開發類和優化利用類,而每個島嶼都有自己的一份「個性化」的保護規劃。其中嚴格保護類,是對未開發建設的島嶼要規劃為生態用地,實行嚴格保護,生態恢復。而限制開發類,則對已進行部分開發建設的島嶼,實行限制開發,低強度利用,除了個別公益性、功能性設施外,不進行房地產開發。此外,優化利用類,則將對基本開發建設的島嶼,進行存量規劃,完善交通及公共服務,注重建設開發過程中的環境治理與保護措施。 按相關規劃,將對每一個江心島嚴格執行生態保護,合理統籌休閒遊憩、科普教育、旅遊發展等功能,並對每一個江心島量身定制了細緻的保護細則,具體包括主導功能、生態保護、交通聯繫等部分。而且,還明確了每一個島嶼的一、二、三級管制面積和非生態管制面積範圍。 對大部分未開發的島嶼,在交通聯繫、設施配套、建築控制以及生產活動方面,全面實施「禁止」措施,包括禁止修建道路、碼頭、橋樑,禁止新建任何配套設施,禁止新建建築和構築物,不進行任何生產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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