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數碼廣播(DBC)前台長、電台節目主持人麥潤壽與家人去年到韓國旅遊後,將用剩韓圜放在衣櫃內,其後懷疑印傭偷去當中320萬韓圜(約2萬多港元)後報警,印傭昨否認一項盜竊罪受審。裁判官質疑印傭並非自願招認,拒絕接納為證供,裁定表證不成立,撤銷控罪,裁判官又批評控方審訊時準備不足。 麥﹕心情矛盾 麥潤壽得悉結果後,表示心情矛盾,既為外傭脫罪高興,又擔心她不會改過,但不會因此對僱用外傭失去信心。他又批評控方審訊時準備不足,盤問效果欠佳,令他頗失望。 無律師代表的被告Sri Devi Yatemo(33歲),去年3月起受僱於麥潤壽。麥供稱,今年8月對外傭起疑時,曾向她說過「要老老實實,偷鰲N認,唔會報警拉你」,當時外傭承認偷竊。 警員則供稱外傭承認偷錢為還債,警員更將招認記錄在記事本上,事後由翻譯員向外傭翻譯內容,以確認證供,並向被告解釋「羈留人士通知書」。 但裁判官馬保華指出,無證據顯示翻譯官獲法庭認可,認為被告不明白自己的權利,故不接受記事本為證供。裁判官又指麥向外傭說「認鰲N無事」,在法律上構成引誘,故拒絕接納該招認為證供。 證供只記在記事本 錄影會面沒有謄本 此外,裁判官對警員把證供只記錄在記事本上「深感遺憾」,他又批評控方審訊時準備不足,例如被告的錄影會面竟沒有謄本,甚至不能確認為印傭在警署翻譯的人,是否已獲法庭認可,加上控方沒有其他證據,故裁定表證不成立。 【案件編號:ESCC338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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