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失明單親母照顧14歲女兒卻屢生衝突,女兒被安排入住兒童之家,後來社署認為女童在一次探望生父其間被虐打,事件交「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跟進。不過,涉事一家三口接受本報訪問時皆稱,事件只算爭執不算虐打,母親因拒絕承認發生虐兒,不接受社署進一步安排協助。因個案已由社署接手,原來負責的輔導機構結束檔案,通知女童要遷離家舍,但因母親與社署未達共識,女童未獲住宿及輔導服務銜接,只能一直「滯留」兒童之家,希望轉院舍又不果。前晚女童更與院舍職員爆發爭執,反鎖自己在衣櫃內,結果院舍報警將女童送院。
明報記者 李穎欣
事發數月首見事主 社署:按指引跟進
社署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女兒曾向負責輔導的香港家庭福利會(下稱家福會)社工表示,因事與父母爭拗被打受傷,故家福會按程序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見另稿),結論為張女士的前夫曾打女兒,屬身體虐待兒童,故女童要繼續接受住宿照顧服務。社署稱,會繼續按張女士家庭的福利需要提供服務,包括女兒住宿,社工昨日已接觸涉事父母及女兒,會進一步溝通。家福會回應,會按社署家庭及兒童福利科程序指引跟進。
據了解,社署會讓阿珊繼續在兒童之家暫住,直至與張女士達成照顧安排共識,不會要求阿珊遷出。
父眼疾母失明 女送兒童之家減摩擦
失明父母照顧子女容易出現摩擦,單親兼失明的張女士獨力湊大女兒阿珊(化名),但不時與阿珊爭執。張女士經歷兩段婚姻,早年在深圳與雙眼患先天白內障的前夫誕下阿珊,但婚姻只維持了5年。後與港人再婚,2011年離婚後無能力獨自看管女兒。
阿珊的個案一直由家福會跟進,2013年阿珊獲安排入住兒童之家,與母親保持距離,減少摩擦。張女士說,今年7月與阿珊一起回深圳探望前夫,但又再起衝突。阿珊向本報記者解釋,與父母難以溝通,一時氣上心頭還會動手,想起當日事件,她稱:「其實鶪擗j家都有拉扯,都唔係虐(兒)鵅A我唔覺得係囉。」她又稱,小時介意母親失明,令她「無面」。
探父起衝突 女:互有拉扯非虐兒
阿珊稱,在深圳與父母衝突後獨自回港,翌日社工得悉後帶她去驗傷及報警,社署並將事件定為虐兒個案,張女士欲上訴亦無門。張女士批評,「我睇唔到洁A我點打佢隉A阿女動手先,跟住困住自己鶼Z所唔開門,咁我同爸爸想開門睇佢乜事,就撞到佢個頭喇,點會係虐兒啊。我好想上訴!」
母拒簽跟進服務書 女難獲新住宿服務
阿珊原來居於播道兒童之家,由於家福會已將個案轉介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故10月底已結束服務,家舍負責人月初已口頭通知阿珊要盡快搬走。同時,張女士就虐兒決議多次上訴,不肯簽署社署的跟進服務書,故阿珊未獲新的輔導及住宿服務銜接,現時阿珊變相滯留在兒童之家,未有新住處及輔導服務銜接。張女士稱,不滿社署及家福會未有了解他們的需要,又被指控虐兒,希望有另一家庭服務中心接手跟進,令女兒不用再「逾期居留」兒童之家,面對隨時被迫遷困擾。
昨夜歸院舍爆衝突 反鎖衣櫃內
轉院舍問題尚未解決,前晚阿珊遲歸,被院舍拒於門外20多分鐘,故大鬧脾氣,反鎖自己在衣櫃,結果院舍報警,並將阿珊送院。阿珊父親雙眼只有一成視力,他得知阿珊送院,從深圳來港探望。他憶述,「當日係我撳住佢,唔畀佢打阿媽鵅A唉,我好擔心,想佢讀好書咁就得」。他自責在女兒小時候不懂教育,「畀個女話點就點」,才會造成今日局面。
7月發生懷疑虐兒至今,社署社工前日第一次在醫院接觸阿珊,她吐露心聲,當面要求社工替她安排轉換院舍,「我有同社工講,我想好好讀書,唔想畀人精神虐待,我都知我發脾氣唔琚v。
失明人士協進會會長莊陳有表示,失明者與人發生肢體碰撞很常見,若事主已14歲,應有能力判斷是否被虐,值得社署考慮。他稱社工未必完全了解失明者的習慣及需要,盼對失明者多點相信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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