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七一遊行的領頭車司機岑永根被指違反「不反對通知書」等罪被捕,被警方沒收身上3部手機,至今仍未歸還。岑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警方嚴重侵犯私隱,要求法庭推翻決定。高院昨原定處理申請,惟警方未就沒收手機是否違憲提交理據,案件押後至下月審理。 申請人為領頭車司機岑永根,另外4名於同日被捕及被沒收手機的楊政賢、陳倩瑩、洪曉嫻及陳小萍則被列為利益相關者。 警未呈文件 押後續審 警務處一方昨指出,警方沒收手機後,並沒有查閱手機內容,認為有關事宜不應以司法覆核處理。 法官認為警方沒收市民電話涉及公眾利益,故應就議題作出討論,惟警務處一方並未有就該議題呈交相關文件,遂指示警務處提交補充。 法官將案押後,以待警務處一方準備相關文件。代表陳倩瑩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出,事件發生在一年之前,警方沒收電話一事與全港700萬人的利益有關,故認為應盡快處理。法官將聆訊押後至下月21日審理。 【案件編號:HCAL122/1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