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女大學生與男碩士生安排客人在香港的酒店房間內注射肉毒桿菌(俗稱Botox),女大學生昨承認教唆他人無牌行醫等4項罪名,辯方求情時稱她受另一被告指使,角色被動,但控方反指女大學生扮演主導角色。裁判官指控辯雙方說法有異,要求控方查證,將案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其間還押被告。 22歲內地女大學生被告盧俊霖昨承認管有第1部毒藥、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違反逗留條件,以及協助及教唆他人無牌行醫共4項控罪。根據控方案情,盧本年3月透過微信聯絡客人,稱可來港提供注射肉毒桿菌服務,收取2900元報酬。盧警誡下承認負責訂酒店房間,並安排案中另一被告劉洋(23歲)來港行醫。劉洋早前已認罪,被判監4個月,並稱是受盧指使,獲安排到港行醫,於手術後收取費用。 求情稱被動 有異控方說法 不過辯方求情時稱,盧在事件中角色被動,未有參與手術,只是受劉的指示安排客人和訂酒店房間,而劉洋才是行醫者,認為盧的刑期不應比劉的4個月監禁長。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聞言稱,雖然辯方指盧沒有「落手落腳」做手術,但根據控方案情,一切由盧安排,盧扮演主導角色,辯方的說法與控方案情有衝突,將案押後待控方索取進一步指示。 【案件編號:KCCC21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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