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洗車工人6年間向社署虛報其幼女已入學,又更改大女的手冊副本,當作是幼女的手冊副本呈交社署,訛稱其幼女分別入讀兩間小學及一間中學,獲社署多發3.2萬元綜援金,早前承認7項使用虛假文書罪。裁判官昨判刑時稱,被告早有騙取綜援的紀錄,判他即時監禁3個月。幼女指沒有因為6年沒上學而責怪父親,明白父親的決定是為家庭虓Q。 稱妻腳傷無力還款 官質疑 被告黎有(47歲)被控7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辯方求情稱,根據黎的背景報告,其太太腳部受傷,不能工作,故黎未能還款予社署,但他承諾出獄及其太太康復後會努力工作還款。 暫委裁判官林子勤稱,黎妻今年7月才受傷,但被告早在去年底已停止還款,質疑被告「年頭做乜洬O」及是否有心還款。辯方回應指黎深感後悔,還押期間每晚失眠,認為自己犯錯連累家人。 幼女代求情﹕父是開心果 沒責怪他 辯方又呈上多封由黎妻及兩名女兒撰寫的求情信,信中指其家境差,4人住在100平方呎的房間,黎是家庭支柱,長女已投身社會,一家將會盡力還錢。其幼女的求情信形容父親是家中「開心果」,父親被還押後,家中少了很多笑聲;她又指沒有因為6年沒有上學而責怪父親,明白父親的決定是為了家庭虓Q。 林官判刑時形容案件相當嚴重,斥黎欺騙社署6年,屬長時間的欺詐,而他亦非首次牽涉詐騙案,早於2012年已被揭發隱瞞收入騙綜援金,故判被告每項罪名4.5個月監禁,考慮他認罪減刑至3個月,7罪刑期同期執行。 黎的妻女昨亦有到庭支持被告,聞判後立即離開法院,並向記者表示不願多談。辯方早前在庭上透露,被告幼女現時16歲,已入讀中一。 【案件編號:KCCC3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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