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公民黨九西支部副主席、美孚地區主任李俊晞早前向選舉事務處提出「反對通知書」,指部分市民的選民登記地址有問題。有美孚新h女居民林太昨親自到庭,對被指住址「一屋四姓」感到「好好笑」,因她與丈夫、子女、女婿及兒媳同住一室,裁判官駁回針對該6人的上訴。
事主:好好笑 公民黨:美孚種票重災
昨日到庭旁聽的公民黨秘書長賴仁彪,在林氏夫婦離開法庭時上前向兩人表示抱歉,解釋由於上屆美孚新h為種票重災區,故希望能夠杜絕有關事件。而李俊晞提出的128宗個案,有9宗獲法庭接納。
選舉處:調查門檻一屋7人或五姓
李俊晞在庭上表示,他上訴的其中兩宗個案地址並不存在。涉案美孚新h的單位只有A至D室,但有個案填寫的地址是F室,另一宗則指有人報稱居住在7室。選舉事務處表示,有一宗個案需再作調查跟進,裁判官要求處方繼續調查以上3宗個案。
處方在庭上表示,處方的調查門檻為一屋7人或以上,又或是「一屋五姓」或以上,認為李就「一屋四姓」上訴的標準過高。李於庭外表示僅履行公民責任,法庭處理他上訴的91宗個案中,有19宗已被證實為其地址與臨時選民登記冊不相同。本報記者其後向公民黨員余冠威詢問個案詳情,余表示成功上訴的案件實為9宗。
民主黨批選舉處漏洞百出
另外,民主黨西環社區主任莊榮輝及中西區社區主任伍凱欣就逾百宗有問題登記地址上訴。莊榮輝指出:「選舉事務處的漏洞係錯漏百出,連法官都話反對通知書嚙龠絨ㄚY錯鵅A應該好好檢討一下點樣去捍衛選舉公平。」他批評選舉事務處在截止更改地址日期後,因接獲投訴而讓選民有額外時間更改地址,指此舉會令對其他選民造成不公平。
根據法例,若裁判官批准上訴,該市民的選民身分會被剔除,但有關法例與反對通知書的選項不琣X。莊榮輝在庭上指出,選舉事務處的反對通知書上只有兩項選項,分別是反對「將下列人登記在正式選民登記冊為選民」,以及反對「將下列人士在正式選民登記冊中為某立法會地方選區及某區議會選區選民」。
他以其中一宗個案舉列,羅姓男子原本居住於皇后大道西150號,後來搬到上水,沒有主動通知處方。莊在反對通知書上要求將羅從該區剔除,惟選舉事務處在庭上指已找到羅,並確認他已搬往上水,裁判官指為維護選民投票權,故准許羅更改地址,投訴則被駁回。裁判官補充,法律有需要修正,要令法律要與相關文件符合。
質疑申剔出遷離者舉報可疑者遭混淆
莊榮輝認為,即使成功剔除該選民登記的原有地址,他上訴原意非為剔除選民的投票權,只為令羅剔出該選區,但仍被視作「反對被駁回」,令公眾誤解反對是無效,這是選舉制度上的漏洞。
莊又質疑,地址有問題的選民需要提交新住址證明,他上訴個案主要位於西環區,部分地址為已落閘及鎖上鐵鏈的空置大廈,亦有單幢樓已全幢丟空。他重申不能單靠選舉事務處以電話確認選民住址,便可批准有關選民留在選舉名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