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周五推翻地方法院有關國家安全局(NSA)監聽項目違法的判決。上訴法院法官認為,原告證據不足,決定將案件發還重審。 自斯諾登2013年曝光NSA秘密開展大規模監聽行動以來,美國國內湧現多宗針對監聽項目的上訴。在2013年12月的一次判決中,華盛頓地區法院判決該項目很可能是違法的,應該立即停止。而NSA方面不服判決,將該案上訴至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 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3名法官以2比1的投票結果推翻華盛頓地區法院的判決。法院認為,原告方無法證實NSA是否獲取了自己的通話記錄,因此要求NSA停止監聽項目的理由不成立。院方同時認為,NSA監聽項目的隱秘性是該項目的特質之一,並不違法。 在這次判決中,院方並未明確指出NSA監聽項目是否合法,僅表示無足夠證據證明NSA的監聽項目違法。 今年6月,美國會通過《美國自由法案》,以取代備受爭議的《愛國者法案》。NSA正是基於《愛國者法案》有關條款才得以對美國內、國外的電訊信息進行監聽。 根據新頒布的《美國自由法案》,NSA的監聽項目可延長180天。目前,NSA正按照美國總統奧巴馬的指示對監聽項目進行整改。整改後,未經批准,NSA將不得對美國公民進行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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