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報專訊】證券公司國泰君安國際控股(1788)前董事被指謀殺情婦後疑毁屍滅迹、屍體至今未尋回,案件昨續審。前董事續自辯,承認沒有向事主的朋友透露其於事發後已經清空涉案單位,以及在單位內取走事主的衣物等個人物品。控方質疑,前董事為免成為被猜疑的對象,多番隱瞞及說謊。惟前董事否認,強調「我無殺過人」,稱事主的朋友對他而言只是陌生人,不願向對方透露私人事。 被告陳文深(42歲)昨接受盤問時指出,事發後曾收到女事主秦嘉儀(33歲)的電話短訊,指秦會「上大陸待一段時間」。其後當秦的朋友向陳查問秦的下落時,陳因而向對方指已經返回內地。陳稱,秦曾透露她較喜歡內地的生活,不喜歡本港的人及地,陳遂認為秦因與陳分手而返回內地。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428/14】
|
|
|
今日相關新聞 |
|
引用明報 |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
|
|
|
|
廣告 advertisement |
|
 |
|
|
 |
|
廣告 advertisement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