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首被告葉劍華(圖)昨自辯時稱,曾被內地公安拘留10天,其間有高級官員向他表示:「中央政府唔希望呢個成為政治問題,你快艭{鼳\啦。」(資料圖片)
放大
 
首被告葉劍華昨供稱,次被告黃志華(左)是他相識逾20年的朋友,二人不時一起工作、吃飯和耍樂,案發當日黃陪他到九龍塘德雲道等候前僱主,以追討欠薪。
放大
 

其他新聞
長春園百年水車燒 佔領兩月非裔漢被捕
六成樣辦含菌 霉菌洗衣房 程序由頭錯到尾
袁國勇:菌量多得「嚇死我」 場內如監倉
港視申請牌照 顧問研究再做
港日蟻俠創建螞蟻地圖 學者更新港資料庫 首發現吸血鬼螞蟻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首被告稱公安促認罪 「中央不想成政治問題」

【明報專訊】《明報》前總編輯、現任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去年2月26日在西灣河海旁被斬傷,案件昨於高院續審。首被告葉劍華出庭自辯,聲稱曾被內地公安扣留10天嚴刑審問,更有高級官員稱:「中央政府唔希望呢個成為政治問題,你快艭{鼳\啦」;又指該官員稱若他不肯合作,將如悍匪張子強於內地受審,可能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

自辯否認犯案 稱被公安嚴刑審10天

首被告葉劍華(39歲)自辯時否認犯案,強調沒有斬劉進圖,案發前亦不認識他;次被告黃志華(39歲)則是他相識逾20年的朋友,二人不時一起工作、吃飯和耍樂。

葉供稱案發當日早上,與次被告黃志華前往九龍塘德雲道等候前僱主,欲向他追薪,但最終等不到對方,最終他們各自返回寓所(見另稿)。下午約2時,他致電黃提議「番大陸K骨」,二人其後前往深圳,在桑拿店住了2至3天,後來他與黃一同前往東莞探望朋友。

指公安令縣U 官:太古廣場見過

某天晚上,他與黃一起出外消夜,突然10多名便衣公安把他們按在地上,並用葉的皮帶綁茈L的雙手,然後強行把他們拉上車。葉曾問公安發生何事,對方只說「轉頭你就會知」,最終他們被帶到廣東省第一看守所。葉起初被公安要求「鬖a下」,但不准他坐在地上。葉於庭上示範有關姿勢,法官杜麗冰看後表示這是「普通」的蹲下動作,又稱「我有時在太古廣場亦見過」,庭上眾人均忍俊不禁。

葉稱蹲了1小時後,3名便衣公安把他帶到房間,審問他是否斬劉進圖的兇手,他回答說「唔係,我唔知道」,其中兩名公安隨即捉茈L的雙手,另一名公安則摑他的臉及打他的肚和心口,歷時約5分鐘。葉的大律師艾勤賢問公安打他的力度如何,葉表示「我覺得佢盡晒力」。

稱遭公安「盡晒力」打肚心口

葉稱每到晚上便被公安帶到房間,通宵盤問至翌日早上,其間他只可以站荂A中午則只獲准睡覺1小時。艾勤賢問他是否被公安連續地盤問,葉回答說:「佢]有得換人,我就無得換人」,又指盤問歷時一至兩天。

葉說被公安扣留期間,有穿著軍裝的高級官員向他表示:「中央政府唔希望呢個成為政治問題,你快艭{鼳\啦」,其後更要脅說:「你唔同我合作、唔認,就唔會帶你返香港,你會鬗什穇筐審訊,中國可以判你刑,包括判你死刑同無期徒刑。」該官員又拿出中國的法律書籍和案例,提及不少在香港犯事的人均在內地審訊,例如悍匪張子強。葉稱當時只好妥協,「你想我點,我就點做囉」,其後更在10多份文件上簽名及打指模,但他從沒看過文件的內容。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28/14】

 
 
今日相關新聞
首被告稱公安促認罪 「中央不想成政治問題」
指警稱公安打人正常:我]都會打你
推翻錄影供辭 稱往九龍塘追薪
中一程度首被告 舌戰外籍主控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