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配合今年11月區議會選舉的臨時選民登記冊剛公布,本報繼揭發有人以酒店成功登記為選民,記者再偵查發現,選民申請更改登記住址的機制有嚴重漏洞。
一名居住在薄扶林豪宅、原屬南區選民的潘姓商人,本報發現他在臨時選民登記冊上,以屬中西區的信德中心西座辦公室作登記。記者日前向潘先生求證時,潘才如夢初醒得悉「被搬屋」,無端由南區變成中西區選民。潘先生表示,該更改資料表格涉偽造,表格資料多處出錯,質疑選舉事務處仍接納申請,做法「有少少兒戲」。
明報記者
事主已報警 暫列製假文書
潘先生日前已報警備案,警方證實,8月5日接獲一名潘姓男子報案指有人冒認其簽名,向一政府部門申請更改其個人資料紀錄。案件經初步調查後暫列製造虛假文書,交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暫無人被捕。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就潘先生個案回應稱,早前收到潘先生的更改登記資料申請,以商廈作為登記住址。處方已聯絡潘先生,確認他並沒有遞交申請。因有可疑,處方已將個案轉介執法機關跟進及處理。發言人補充,處方一直採取嚴謹程序處理每宗選民登記或更改登記資料的申請。
本報近日翻查臨時選民登記冊,發現一名潘姓選民以屬中西區中環選區的信德中心西座的公司辦公室作登記,但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潘的住址應為南區薄扶林選區內一豪宅屋苑某單位。
南區變中西區 接查詢方悉
本報記者早前找到潘先生求證,他指該信德中心單位屬家族自置物業,是他上班的公司辦公室,但強調從未遞交更改選民登記住址申請。他經記者查詢才驚覺「被搬遷」,直言「我唔知道香港原來都可以咁囉」,「如果你]唔查,選舉事務處都唔會知」。
潘先生其後向選舉事務處查詢,並取得該更改住址的表格副本。他發現表格上最少有3個問題(見圖),包括簽名偽造,另外中文姓名電碼一欄亦無填寫。他說,平日填寫表格的習慣是不會寫上英文別名,但該表格則有其英文別名。至於其他個人資料,如身分證號碼、手提電話及原來的住址皆正確,表格更註明申請日期為2015年5月22日。
質疑處方接納不完整表格兒戲
潘先生質疑,選舉事務處為何會接納一張資料不完整的表格,形容手法「有少少兒戲」。他說,2010年登記成為選民,處方應該可利用原來表格上的簽名,發現新遞交的表格簽名有異。以他所知,從未收到處方發出的信件或信息,通知他已更改住址。
潘先生補充,昨日收到選舉事務處的信件,要求他就早前更改住址的申請表核對資料,並提交如差餉單等的住址證明,潘則回覆處方已遞交表格,要求將其登記選區轉回薄扶林選區。
他表示,「不想批評其他人或評論其他事,只覺得自己比較慘」,無辜捲入事件,希望處方可改善處理申請的手法。他擔心以非住宅地址作選民登記,或觸犯刑事罪行,故此前日往中區警署報案,證明事件與自己無關。
現時,選民要更改登記資料,只需填寫表格,郵寄或以電子表格交回選舉處即可(見Q&A)。
律師﹕未聞同類干擾行為
律師黃國桐表示,事件中有人擅自更改他人的選民登記資料,不但涉及《選舉條例》中的妨礙選舉,更同觸犯製造虛假文書,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他說,以往的種票個案,主要是將不同人的資料放進同一間屋,從未聽過為干擾選舉而作出該等刑事行為。但今次個案涉及偽冒當事人簽名,行為屬於偽造、管有及使用偽造文書,由於事件涉及公眾利益,若涉事者被拘捕,相信法官會判較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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