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視覺藝術科學生要學習分析、評價藝術品,亦要運用視覺語言及物料等,對特定主題作具創意的藝術表達。文憑試自2012年實施以來,視藝科不論評分準則,抑或藝術評賞考核方式等都爭議不斷。應屆文憑試有考生被指考試作品涉抄襲自己練習時的畫作,視藝科教師羅醒楷批評指控荒謬,並引述英國同類型考試,考生須同時繳交考前的練習畫作,供閱卷員評核創作歷程。 今次被指涉抄襲的考生張芷晴,其視藝科教師羅醒楷認為視藝科的考核模式不符學習目標,畫畫部分的考試時間只有3小時15分鐘,學生根據試題要求的主題,運用練習時做過的資料蒐集、自己一貫的畫風創作,「自己的畫作似自己的過往畫作,畫風一致,到底錯在哪堙H」 視藝教師:自我抄襲指控荒謬 羅舉例英國視藝科公開試,考生考前約6周會獲告知題目,其間考生可做資料蒐集和創作,考試時須攜帶指定數量自己創作的參考資料,完卷亦要將參考資料和考試作品一併繳交,供閱卷員評核考生練習時的創作歷程。 任教視藝科逾25年、視藝教育關注核心小組召集人梁崇任亦指出,除非學生作品與他人作品極度相似,例如知名畫作,否則難單看兩幅作品是否相似就判斷屬抄襲,「資料來源是什麼?完全照搬,抑或二次創作?」考評局回覆本報查詢時強調,考生須在試場就所選的主題即場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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