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將軍澳善明h發生襲警案。一名男子昨因在行人路踩單車放狗,遭交通警員截查檢控,其間他情緒激動與警員口角及推撞糾纏,最終市民協助交警將男子制服拘捕,交警受輕傷送院。 涉襲警被捕男子姓李,40歲。遇襲交通警員輕傷送院,敷治後未有大礙。事發昨午4時許,當時李在善明h行人路踩單車遛狗,其間一名交通警員巡經見狀,以行人路不准踩單車將李截停作檢控,李不滿,與交警口角,其間推車欲離開,遭交警阻止,李此時情緒更激動,與交警推撞糾纏,混亂間有路人上前協助交警將李制服,並由趕至增援的警員將李拘捕帶署,而李的狗事後由警員綁在路邊欄杆,等候李的親友到場將牠帶走。 警嚴打違例踩車至周二 單車在香港法例屬交通工具,必須遵從道路交通條例,於行人路及斑馬線上踩單車屬違法。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如「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騎或駕駛」,或「在顧及一切有關情G下,在公眾地方罔顧後果或疏忽地策騎或駕駛,或其策騎或駕駛的速度或方式會對公眾產生危險」,即屬犯罪,可處罰款500元或監禁3個月。 警方由上月29日至周二(4日)展開一項全港單車安全運動,提醒市民騎單車時注意安全;其間警方將加強檢控違例騎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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