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重慶一名女子在快餐店吃到蟲,一半已經吞下肚,其母親馮女士找經理理論,該經理一口咬定菜蟲對身體無害,母親賭氣稱「你把這半條蟲吃了,我不要你賠錢」,不料經理馬上一口將半條蟲子吞進肚堙C 賠償500元減至300元 事發於7月19日下午,重慶警方接到馮女士報警稱,和女兒在金航路一間快餐店吃到一條蟲,和店方發生爭執。馮說,她發現蟲子被女兒吃掉一半,叫來服務員,對方道歉並答應賠償500元人民幣。不過大堂經理聞訊過來,說「這不是什麼有毒的蟲,就是一條菜蟲,可以食用!我們沒有許可權賠你這麼多,只能賠償300元。」 馮女士不願意,賭氣說「你把這半條蟲吃了,我不要你賠錢!」沒想到大堂經理二話不說,夾起蟲子就吞進肚堙C馮見狀答應不要賠償,但要求在發票上寫明吃到半條蟲。經理不同意,雙方僵持下馮報警。在民警調解下,快餐店答應賠償300元,馮亦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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