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Uber公司服務在加國頗受關注﹐但一位保險公司總裁指出﹐以私人汽車接送乘客﹐萬一發生意外﹐司機的車保是不負責任的﹐司機本人可能被罰得傾家蕩產。 Baird-Macgregor 保險公司CEO科密福德(Philomeria Comerford)表示﹐對汽車保險公司來說﹐接載一個付車資乘客的嚴重程度﹐和以汽車載運爆炸物或放射物質等同。司機必須有名為「OPCF 6A」的特別保險條款。 Uber司機的保險問題近日引起社會關注。6月3日﹐多倫多一部載客的Uber車﹐在停車標誌前沒有按規定停下﹐撞了一部Diamond的士。的士擁有上述OPCF 6A的保險條款﹐而Uber汽車的司機則擁有保險公司DesJardins公司的個人保險。 DesJardins保險公司當時宣稱:「本公司並未接受Uber公司的投保﹐我們也不接受的士投保﹐我們在安省不做商業保險。」 作為保險專家的科密福德說﹐一些人決定做Uber司機時想「就像在送薄餅」﹐他們沒有認識到﹐如果他們遭遇到交通意外﹐而他們沒有保險﹐將可能失去他們擁有的一切。此外﹐他們還面臨未有適當保險的指控。 她指出﹐目前一些Uber司機心存僥倖﹐以為Uber公司持有SPF 6的保險條款﹐這可以為公司的司機們提供保險。但是﹐她說﹐這個SPF 6條款﹐是為非擁有的汽車提供保險﹐和上述OPCF 6A的保險要求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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