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2歲無證男童肖友懷在港匿藏9年個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保安局長黎棟國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范國威質詢時表示,由2010年至今年5月,入境處長行使酌情權一共批准74名持行街紙逾期居港者留港,但指無備存有關人士原居地分項;期內亦就32宗持「行街紙」的內地兒童提出就讀申請向教育局表示沒異議。 黎棟國:大部分非故意逾期居港 根據入境處資料,自2010至2014年,入境處處理持雙程證來港逾期逗留的數目,合共9690人次(見表)。黎棟國表示,大部分逾期逗留訪客並非故意而為,可能因一時疏忽或因急事等原因未能如期離港,入境處調查後若信納其解釋,一般會酌情准許他們補辦延期手續後離開香港,不會拘捕或檢控。 黎棟國表示,根據《入境條例》,入境處長可行使酌情權批准個別人士留港,自2010年至今年5月,處長一共行使酌情權批准74人留港。他強調,每宗個案情G不同,處長會個別小心考慮,如個案是否具備強烈的人道或恩恤理由,並根據當時公眾利益所需決定。 黎棟國又指出,截至今年5月,有265名內地居民獲入境處長發出俗稱「行街紙」的擔保書,包括236名成年及29名未成年者。自2010年至今年5月,入境處一共就32宗持「行街紙」的內地兒童的就讀申請,向教育局表示沒異議。 對32內地童持行街紙申入學無異議 黎棟國說,獲准以擔保代替羈留的非法留港兒童若希望在港就讀中小學,須要向教育局申請,教育局處理申請時會諮詢入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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