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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疑偷玩神^生果 5歲童捱300藤

【明報專訊】技工與居於鄰屋的單親媽媽相戀,與她的5歲兒子卻「貼錯門神」,關係欠佳。他篤信神祇,得悉女友兒子拿去拜神的蘋果供狗玩耍,勃然大怒,3天內兩度用藤條打小孩的兩手掌各150下。技工承認兩項故意襲擊傷害兒童罪,獲准保釋候判。

被告莫煒良(37歲)本被控虐兒,昨獲改控兩項故意襲擊傷害兒童罪,他承認本年3月其中兩天,用藤條先後襲擊其女友兒子的右手及左手手掌。被告一家與事主母親(33歲)為左鄰右里,同樣居於粉嶺沙頭角公路嶺皮村。他取得母親的芳心,卻未能獲取事主的歡心,二人關係欠佳。

手腕手指受傷 住院12天

被告一家十分重視家中神^,被告的父親本年3月指事主拿去神^上一個蘋果給狗把玩。被告大興問罪,事主堅稱是狗自行拿去蘋果。被告過往遇上事主「百厭、唔聽話」,都警告會以「藤條侍候」,惟只屬口頭警告。這次事主不肯認錯,被告終執起藤條「打手板」。

事主右手掌被打150下後,被告表明事主數天內不肯認錯,便再打150下。被告在兩天後再問罪,事主堅持「冇做過」,左手掌再遭擊打150下。事主母親及後發現事主雙手有瘀痕,得悉被告施襲,向社工求助。事主在醫院驗出雙手手腕及手指均有受傷,住院12天。

被告指女友兒子不肯認錯

被告於上月1日被捕,警誡下承認犯事,指事主頑皮,常常偷東西。他多次警告會體罰事主,未有出手,直至案發事件終忍無可忍,「一次過」教訓事主。

事主接受錄影會面時表示被告邊擊打,邊茈L點算次數,使他記得在兩次體罰中各被打150下。裁判官索閱被告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15日判刑。

【案件編號:FLCC19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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