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圍美田h前日上演愛心男冒雨伴小飛鼠兩小時感人場面。一隻本港列明不准入口、約成人手掌大的飛鼠,前晚雨夜流落街頭,有好心男子見狀致電愛護動物協會求助,又找來紙皮箱為飛鼠遮風擋雨,相伴約2小時,直至飛鼠被愛協人員帶走才放心離去。據悉有關飼主稍後手持照片,到愛協將流落街頭的飛鼠帶返家。 港禁入口 私人飼養不違法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幹事殷綺媚表示,流落街頭的動物是蜜袋鼯,又稱飛鼠或小蜜,為雜食動物。她指飛鼠手腳之間有翼膜,爬到較高處後,可以跳出並展開四肢,張開翼膜乘風滑翔,但並不會飛行。她指本港政府部門指飛鼠有可能破壞香港自然環境,故法例列明不准入口,但私人飼養毋須領牌亦不違法,故仍有人非法入口及黑市買賣,近年價格約每隻1000元。 殷指出,飛鼠是夜行動物,會在晚上大叫及四處跳躍,又會在主人身上大小便留下氣味「宣示主權」,未必適合一般人飼養。 主人凌晨4時拿相愛協領回 事發前晚10時許,36歲的區先生行經大圍美田h對開的香粉寮街巴士站,在路邊發現一隻約20厘米長的飛鼠,當時牠瑟縮一角,尾部有傷口。區先生遂致電愛協求助,但獲回覆稱當時人手緊張,稍後才能派人到場。區先生恐飛鼠發生意外,故留在現場等候愛協人員到場。 等候近兩小時後突然下大雨,區擔心飛鼠淋濕生病,故拾來紙箱蓋茩號哄A並再致電報警,但警員到場後表示無能為力,區只好繼續等候。至昨凌晨零時許,愛協人員到場檢查飛鼠狀G,然後將牠放入籠中帶走。 愛協發言人表示,當飛鼠帶到中心後,未及交由獸醫確定品種及記錄身體狀G,凌晨約4時就有人拿茼h張飛鼠的照片抵達中心,職員根據照片確認對方是飼主,將飛鼠交回,亦已提醒飼主應帶飛鼠到獸醫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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