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名華裔市民涉嫌分別在去年於列治文考駕駛執照路試時,向卑詩保險公司(ICBC)的考牌官進行賄賂,同被落案控告賄賂政府人員罪名。 據報,兩名涉案人士分別為劉利(Li Liu,譯音)及朱順賢(Shun Xian Zhu,譯音)。劉利被控於2014年4月8日行賄考牌官,而朱順賢則被指在同年6月2日行賄考牌官。 卑詩保險公司發言人格羅斯曼(Adam Grossman)表示,兩宗個案並無關連,而兩人行賄的對象,亦非同一名考牌官,兩案均是由考牌官即場自行舉報。 格羅斯曼說,在過去6年間,卑保成功向檢控部門提交的個案共有12宗。而在2014年,共發生9宗考生企圖賄賂考官的事件。 格羅斯曼指,去年的筆試及路試有近50萬次,相對只有9宗企圖行賄個案,反映賄賂的比率甚低。 他說,要成功舉證有一定的困難,卑保在處理每宗企圖行賄案都非常嚴謹。他希望考生及公眾知道,行賄是刑事罪行。在過去的紀錄中,行賄考牌官被法庭判罰最重的個案,被告被判罰5000元及守行為半年。 根據本國刑事法,任何人如向司法、警務或其他公職人員提供金錢或其他利益以賄賂對方,以獲取利益,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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