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質疑監警委員公正 3萬投訴全不成立
康文署博物館 周六周日免費
拒逗留珠寶店爭執 內地客襲導遊被捕
廣東連日暴雨 菜價升一成
中風國泰空少 返港搶救1日亡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豬扒飯藏分屍 大快活罰款

【明報專訊】連鎖快餐店大快活牛頭角淘大花園分店,去年11月有顧客購買香b豬扒飯,赫見「分體式」幼蟑螂屍骸,立即通報食環署求助。大快活昨承認一項傳票控罪,被判條例最高罰款1萬元。

大快活快餐有限公司昨承認去年11月24日,在淘大花園3期1樓分店出售一份香b豬扒飯,內有蟑螂殘骸,觸犯「出售食品不符合購買者要求」罪。案情指蕭姓顧客當日中午在店內購買香b豬扒飯及熱好立克,付款38元。他取得食物準備「開餐」之際,發現飯上有黑點,實為一隻6至7毫米、有觸角的蟑螂幼蟲。其時蟑螂已死,斷開兩截。蕭見狀立即通知店舖經理,經理查看後亦確認為蟑螂。食環署人員接報到場後拍攝及檢走「加料」豬扒飯。

28次案底 罰1萬達法例頂點

控方指被告公司有28次案底,其中19次與本案性質相同,上次定罪為2011年9月,被罰1萬元。辯方求情指食環署人員在事發時檢查餐廳廚房,並無發現昆蟲蹤影。特委裁判官余振邦回應「唔係廚房有,係禷漲部v,反問食環署若發現廚房有蟑螂等昆蟲會有何後果,又稱「廚房無蛇蟲鼠蟻唔係應該麉均H唔係大快活宗旨咩?」余官表示早前判刑已達有關法例的頂點,無可調整,遂判處最高罰款1萬元。

黃碧雲:政府擬檢討罰則阻嚇力

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出售不符顧客要求的食物,最高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引述政府稱,政府計劃今年內檢討相關法例的罰則,評估阻嚇力是否足夠。

【案件編號:KTS4224/15】

 
 
今日相關新聞
豬扒飯藏分屍 大快活罰款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