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記者張伶銖報道】中國政府打貪效應已在溫哥華浮現?本報獨家取得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最新數字顯示,包括溫哥華機場在內的太平洋區各個邊境,今年1月至4月中,查獲並沒收超量卻未申報的現金案件已是去年全年的1.5倍,金額高達820萬元,比去年全年沒收金額多出62%。
西門大學(SFU)犯罪學家戈登(Robert Gordon)認為,從犯罪學角度分析,破獲新案的增幅如此之大,必定與加強執法有關,所以他相信與加拿大政府增加邊境官員、警察,嚴打黑錢流入有直接關聯;他同時分析,中國政府打貪動作多,亦令更多人帶錢到加拿大,尋找安全避風港。
前加拿大駐中國大使馬大維(David Mulroney)曾呼籲加拿大政府重視中國熱錢流入大溫的問題,他並提到,許多中國公民未按規定申報超過1萬元加幣的現金,有的被查獲並被沒收。
CBSA對本報提供的統計指出,2015年1月至4月中,太平洋區邊境(主要是溫哥華機場)查獲未申報的現金高達432宗,是去年全年查獲282宗的1.5倍,而今年頭3個半月總共被沒收金額已達到820.51萬元,相比於去年全年沒收金額505.5萬元,僅3個半月已經大幅增加62%。
CBSA發言人沃德爾(Stefanie Wudel)指出,CBSA是根據2003年通過的《犯罪所得(洗錢)與恐怖分子財務法》(Proceeds of Crime(Money Laundering)and Terrorist Financing Act),對進出邊境旅客檢查有無未申報的超量現金。她強調,加拿大並未限制旅客攜進或攜出加拿大的現金或等同於現金的旅行支票、支票、匯票的數量,不過,卻要求若數量超過1萬加元,即需要主動申報,否則即已觸法。
她表示,違法旅客將視其情節輕重,被罰款250元至5000元,如果只是單純未申報超量現金,而無其他犯罪嫌疑,則旅客一般並不會被拘留,也不需入獄。旅客若不服欲上訴,則必須在60天之內提出上訴。
至於為何今年以來太平洋地區未申報被沒收現金案件及金額大幅增加?CBSA表示不會猜測原因。至於是否被查獲超量現金的旅客多數為中國公民及中國移民?CBSA則表示沒有獨立統計來源國的數據。
學者關注現金購屋現象
不過,西大犯罪學教授戈登說,根據犯罪學理論,查獲未申報現金增加,與加拿大政府增加邊境官員、警察等執法資源,增加檢查次數有直接關聯。戈登也注意到,中國政府最近打貪行動不斷,可預期到會有更多中國公民或是移民甘冒風險攜帶現金闖關,這也可能是溫哥華機場查獲未申報現金案件增加的原因。
戈登表示他最近得到消息指,大溫房地產交易全以現金進行的比例增加了,這可能是中國買家為了躲避銀行對金錢來源的查核,以免金錢流向遭到加拿大政府或是中國政府的掌握,在此顧慮之下,即使本地的按揭利率極低,他們也寧可捨棄,而只以現金買屋。
溫哥華稅務律師基素貝克(Daniel Kiselbach)表示,有客人攜帶8000美元,以為不用申報,但沒注意到8000美元換算成加元,已經超過1萬元,後來該客人提供口供說明並非故意違法,才得以將錢取回。他說,雖然缺乏官方統計指中國公民是被沒收現金的第一位,但他不時接獲中國公民的求助,卻是不爭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