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年73歲、已過退休年齡的保安員施教仁,聲稱要自力更生、不靠綜援,在深圳購買偽造身分證,好讓他符合年齡限制繼續當保安。他在6年間「報細」10歲,共掙取了54萬元薪金,直至2014年被揭發,近日被判囚4個月。 稱「不靠綜援」 假證報細數 被告施教仁生於1942年,承認管有假身分證、兩項管有虛假文書及4項欺騙金錢利益罪。他於2008年至2014年,向3家保安公司出示虛假身分證,訛稱自己生於1952年,藉此獲聘掙取報酬。 被告求情稱多年來奉公守法,擔任保安時盡忠職守,獲警方嘉許,希望法庭以人道立場考慮判處緩刑。 不過,署任主任裁判官李唯治表示,不能單單因為被告年老而網開一面,否則八九十歲的老人亦會照辦煮碗,使用假證。李官又指被告憑假身分證獲得工作,嘉許狀亦是欺騙所得,強調判刑時已考慮被告背景良好。 裁判官:不能僅因年老網開一面 被告太太認為法官的判決「無道理」,指丈夫靠自己雙手工作,「只是去騙取一份工作,搵番嚙有血汗」。 她又稱丈夫堅持打工、不領綜援,認為法官不懂民情,以為長者可以找其他工作,指丈夫曾去酒樓找工作,但僱主一看到丈夫年紀便不肯聘用。施太對丈夫在獄中的狀G感到憂慮,稱他有高血壓、糖尿病等,每日要服21顆藥丸。 ——綜合《明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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