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在佔領行動拘捕近千示威者,不少案件被法庭判無罪,惹來警方濫捕質疑。警務處長曾偉雄昨日出席警隊結業禮時強調警方是依法拘捕,又指若每次執法都考慮法庭判罪,「(警察)就不是警察,而是法官」。至於警方計劃購入「水炮車」,他指本港示威愈趨激烈,反問「若催淚彈又唔好、警棍又唔好、警車又唔畀買,是否要警方蹺埋隻手」。 「催淚彈唔好 警棍又唔好」 曾偉雄說,警方執行拘捕與「律政司檢控與否、法庭定罪與否」有一定差異,若「每次拉人,律政司一定檢控、法庭一定定罪才奇怪」,又指每階段所要求的證據都更為嚴謹,警方執行職務時只會考慮是否有人犯法。他說,警方會留意每宗案件的判辭,有需要時會改善。 至於警方計劃購入3輛俗稱水炮車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除配備警告顯示屏及擴音系統,又會噴出顏色染料以識別疑人,但撥款申請毋須經保安事務委員會審批,有繞過立法會之嫌。曾偉雄解釋,每架水炮車的預算少於1000萬元(約900萬元),因而毋須審批,強調是慣常做法。 他續說,近年本港示威場面愈趨激烈,包括暴力衝擊、肆意堵塞等,但佔領期間亦有不少市民質疑警方使用催淚彈及警棍,反問「催淚彈又唔好、警棍又唔好、警車(水炮車)又唔畀買,是否要警方蹺埋隻手」。被問到是否5月退休,曾偉雄稱會按公務員程序安排,適當時候會公布。 民權組織:武力級別從未交代 香港民權觀察認為,現時警方所購水炮車的衝擊力、武力級別從未向公眾交代,卻要求立法會撥款是不合理及迴避公眾監察,促警方撤回購買水炮車的撥款申請,並諮詢公眾及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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