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一名32歲女子因被指在即時通訊程式WhatsApp侮辱一名男子,被法庭判70下笞刑,並罰款2萬沙特里亞爾(約4.1萬港元)。 該名女子與一名男子在WhatsApp爭吵,男方覺得受侮辱,於是入稟控告她損害其聲譽。女被告承認侮辱對方,但不服法庭裁決。當局未說明兩人之間爭吵有什麼冒犯內容,當地社交網站有人稱女被告曾將一張自己在公眾地方駕車的照片傳給該男子,未知是否這照片引發爭拗。在沙特,女性被禁駕車。 根據沙特反網絡罪行法,用科技設備誹謗和損害他人,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囚一年和罰款50萬沙特里亞爾(約103萬港元)。 (獨立報/紐約每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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