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六旬老翁於去年4月在屯門住所的後樓梯間,非禮下班的輕度弱智女鄰居。女事主的母親出門查看,目睹女兒被凌辱,立即以右腳拖鞋作「武器」,拍打老翁的頭及身體10至20次,把「老色狼」打退。老翁昨承認非禮罪,今日判刑。 老翁認罪今判刑 退休被告陳少鋒(60歲)昨在高院承認於去年4月2日屯門一屋苑的後樓梯間非禮31歲女鄰居X。陳原被控一項企圖強姦罪,昨承認一項交替非禮控罪,陳的妻女亦到庭支持。案情指,X的智商介乎50至69,屬輕度弱智。被告於案發當日,趁X下班回家,把她拉到後樓梯間觸摸及親吻她的胸部,並用手指插入私處,又強迫她觸摸其下體。X母見女兒久未歸家,出外查看,在梯間發現被告把X按在牆上並掐紒的胸部,同時猛然擺動下肢。X的母親立即用右腳拖鞋拍打被告的頭及身體10至20次,隨即報警。 辯方求情指陳無案底及有悔意,被X的母親以拖鞋拍打時沒有反抗,X也不需接受心理治療。 【案件編號:HCCC3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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