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壹週刊》報道指霸王洗髮水含化學物二噁烷,遭霸王控告誹謗索償案昨續審。霸王一方傳召負責宣傳產品的職員作供,指霸王播放電視廣告的支出達4800萬元人民幣,因為涉案報道而抽起部分廣告,改為贊助亞運,以重建品牌形象。 稱風波前後廣告費一樣 霸王媒介部主管汪亮供稱,2010年7月《壹》刊登「霸王致癌」報道後,霸王抽起原定播放的一輯電視廣告,改變宣傳策略,贊助同年11月舉行的廣州亞運會,並推出「霸王品質篇」亞運版廣告,以重建形象及挽回消費者信心。他確認報道出版後,霸王未有發表廣告表示會更改配方或回收產品。汪接受代表《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盤問,同意集團一向支付一整筆廣告費,故即使沒有「二噁烷」事件,亦會支付同等電視廣告費。 霸王總經辦主任陳茜作供時則同意,集團行政總裁萬玉華與《壹》記者電話對話時,曾表示洗髮水不能避免含二噁烷。但陳說在涉案報道出版前,不知道洗髮水含二噁烷。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A1109/1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