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安全的危急狀況,有沒有人管呢?這又牽扯到「九龍治水」的體制因素。
資料顯示,目前長江流域已建水庫4萬多座,已建和在建水電站超過2,400座。長江水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上游水庫群涉及多家企業,其調度和管理又涉及水利、電力、交通等多個部門。
水庫調度運用大都各自為戰,在遭遇大洪水或乾旱時,有時甚至會放大下游洪水或加劇枯水程度。
「在中國,跨行政區流域水污染事故時有發生,流域統籌協調不力的問題突出。」上海市環保局局長張全說。
湖北經濟學院院長呂忠梅用三個「分割」來形容水安全保護立法難以落到實處的原因:一是流域管理上的「條塊分割」,二是區域管理上的「城鄉分割」,三是同一流域水源功能管理上的「部門分割」。
「這導致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和有效保護的多重負效應,不利於水資源的統籌、協調管理及可持續利用。」呂忠梅說。
為從根本上控制水質惡化,全國水污染防治費用節節攀升。「十二五」期間,全國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投入將達5,000億元(人民幣.下同),年均1,000億元。雖然國家投入巨大,但水污染問題依然久治不愈。
從1994年開始,養育了全國六分之一人口的淮河流域,成為中國歷史上首次大規模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先導」。經過20年不懈治理,國家投入資金數百億元,才算遏制住淮河不斷加重的「病情」。2013年,淮河流域國家監測斷面中,水質為輕度污染。
太湖同樣因為污染問題成為全國重點治理的「三江三湖」之一。2007年無錫水污染事件暴發以後,政府先後投入800多億元資金治理,代價不可謂不大,然而,太湖水質仍然不容樂觀。
令人欣慰的消息是,環保部正會同有關部門緊鑼密鼓地編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並組織實施,重點是保護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較好湖泊等高功能水體,消滅劣五類等污染嚴重水體,加強飲用水環境安全保障,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規劃考核斷面水質監測。
「為保障飲用水安全,制定專門法勢在必行。」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認為,飲用水安全管理法律體系亟待健全,應盡快制定《飲用水安全法》,對水源地、水輸送、水生產、水消費等都作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