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聯邦新設的難民上訴部發布首份數據﹐結果顯示﹐與舊的聯邦法庭覆核程序相比﹐更多難民申請人獲得第二次機會。不過也有倡權人士稱﹐審批措施仍有諸多限制﹐導致許多人無法上訴﹐錯誤也不能及時發現。
加拿大廣播公司《新聞》(CBC News)﹐從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取得2013年至2014年首三季度的數據﹐其中顯示﹐大約19%的審結申請案可算成功﹐它們或者原先遭拒而後得直﹐或者被發回難民保護署重新評估。2013年﹐難民上訴部審結820宗上訴案,其中45宗被拒個案遭推翻﹐另外107宗因錯誤而發回重新評估。
今年首三季度﹐該部門審結707宗個案﹐17宗推翻原審結果﹐另外120宗因有錯誤而發回重審。
新的上訴部門2012年才設立﹐儘管它按立法已應存在多年。
難民專家指出﹐數據揭露﹐舊系統下有多少錯誤未能發現。但他們也說﹐新程序仍過於限制﹐導致很多錯誤仍未揭發﹐而那些錯誤可能導致人們再陷危險甚至奪命境地。
根據舊的司法覆核制度﹐只有大約7%被拒申請人獲准上訴聯邦法院。那表示﹐現在有機會上訴的人數﹐是原來的將近3倍。
前移民及難民局主席肖維爾(Peter Showler)說﹐在舊系統下﹐推翻原審裁決的標準太狹窄﹐聯邦法官只能從法律角度﹐考慮難民局的決定是否「合理」。他說﹐那阻止許多合格申請案獲重新評估機會。
移民部長亞歷山大(Chris Alexander)的辦公室﹐未有對新數據發表評論。但其他專家認為﹐儘管數字令人振奮﹐制度在決定哪些人可以上訴﹐仍有太多限制。
難民律師瓦爾德曼(Lorne Waldman)指出﹐來自所謂安全國家﹐如墨西哥與匈牙利的申請人﹐就不獲准上訴。另外﹐從美國邊境抵達、提出難民申請者﹐也不許上訴。
肖維爾說﹐另一問題是﹐申請被拒後真正提出上訴的人數﹐仍舊偏低。
2013年共計有9,897宗被拒申請﹐其中僅822宗﹐或約8%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