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並不會在本次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有定案,而要等待明年3月的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才能審議通過。 現時所用的《刑法》於1979年7月1日全國人大會議通過,並在1997年3月的的全國人大會議經過修訂。1999年開始有第一份修正案。 擬廢除9個罪名死刑 歷年來,刑法修正案的主要條款,大部分被認為是漸趨符合人道主義、與國際接軌。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68項死刑罪名中的13項,絕大部分是經濟犯罪名。今次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九)又擬廢除9個罪名的死刑。 同時,隨茪什磞U種社會問題的突出,刑法的修改也有針對性的增加了相關罪名。 例如2011年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針對國內嚴重的醉駕現象、拖欠勞工薪金的現象,把醉酒駕駛、惡意欠薪列為觸犯刑法的行為。同時,把涉及食品安全犯罪的最高刑罰提高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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