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昨續審,許仕仁供稱向新鴻基地產追收顧問費的過程。許多番向郭炳江追討二人口頭議定的3000萬元顧問費,郭炳江遂出盡方法,既說服郭炳聯發放未完成的11個月服務薪酬,又為避開郭炳湘阻撓,透過陳鉅源與關雄生迂迴支付1000萬元「尾數」。許坦承當中以郭炳江私人支付的逾2100萬元費用,未有報稅,亦承認向政府隱瞞真實收入。
稱以私人原因離職 獲郭炳江挽留
許仕仁(66歲)連續第6天作供,接受代表他的辯方大律師蔡維邦盤問,他指2005年4月初前受特首曾蔭權提名政務司長後(見另稿),欲結束新地顧問工作並「埋數」。他約見郭炳江(62歲)及郭炳聯(61歲)表明意向,惟稱離職基於「私人原因,唔講得」。郭炳江曾勸許「你最好唔好離開,繼續同我]做,因為你做得好好」;郭炳聯則僅稱「真係唔想做,就唔做」,並茬\出發票,讓新地付清顧問費。許考慮一至兩天,去意已決,遂向郭炳江明示離職,透露未來數月要助曾拉票。郭炳江聞言,同意許離職,「如果係新地顧問幫曾蔭權拉票,唔係幾好」。許又要求清算顧問費,郭認同有責任「計清條數」,遂於4月5日發出500萬元現金支票。(見表)
許:找清呢條數 郭炳江:應該
許收票後繼續追數,郭炳江邀他到寓所晚膳。許指尚有一大筆尾數,茬╱惘縑u你找清呢條數啦」,郭炳江回應稱「應該要咁做鵅v,建議先由新地支付一部分,餘額由他包底,同晚與許一起到郭炳聯寓所商討。郭炳江在許面前游說胞弟,指許表現理想,問胞弟可否發放未完成的顧問服務費。郭炳聯回答「哦,咁呀,我都要考慮一下」,郭炳江則說﹕「值得畀鵅C」數天後,郭炳江透過電話茬\出發票「垣I11個月顧問費」,許於4月25日開出發票,4月29日便獲412.5萬元支票。
許表示2005年4月為曾籌備競選工程,但郭氏仍向他諮詢顧問意見,他繼續向郭炳江追收剩餘的1000萬元顧問費,以及口頭協議答應的雜費。許計算兩年來的私人助理薪酬、電訊等費用逾120萬元,而他尚欠禮頓山單位4個月租金共44萬元,抵銷後該筆雜費約為80萬元,故郭炳江共欠約1080萬元。
他指2005年5月底中央將委任他為政務司長,時間緊逼,再次催郭炳江「找數」,「拖鼲搨@,顧問工作已經完驉A你都要畀錢魽v,得聞郭炳江願付款,即稱「你肯畀個尾數咪好囉,快雥q啦」。但郭炳江指數額大,而郭家有問題,「主要係郭炳湘,製造好多麻煩,包括家族資產,數目,亦有家族內部問題」。他稱付款「要間接齱v,茬\安排朋友聯絡陳鉅源(68歲),安排轉款。
稱郭炳江因家族問題 經陳關轉款
許認為「非常麻煩,無咁需要」,但郭炳江表示「有苦衷,希望理解」,許便稱「咁我無辦法,因為係你畀錢」。許及後聯絡朋友關雄生(63歲),他同意協助轉款。許於2005年6月30日就職,關在之前獲陳轉帳1080萬元,其後以不同方式轉帳850萬給許。蔡問許為何尚欠約230萬元,許表示計劃任政務司長的兩年「放黻瓷v,蚚鬖庚_該筆款項,以便日後代為兌換外幣。
蔡引用許的報稅紀錄,指他在2003至06年間3個報稅年度,皆未申報獲郭炳江支付合共2100萬元顧問費。許解釋郭炳江曾表示未有考慮付款方法,又不知郭以什麼名義發款,故欲等候相關資料才申報。但蔡問許擔任政務司長,位居第二,是否向政府隱瞞真實收入,許簡短回答:「對。」
許仕仁被廉署指控收受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提供2800萬元等利益。
【案件編號:HCCC98/13】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