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穿梭天水圍公屋上門剪髮的理髮師,數年前替智障女子剪髮,其後展開追求並稱她做「老婆」,先後兩度非禮她,並趁她家中無人時與她性交。理髮師早前承認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非法性交及兩項非禮罪,昨判囚兩年4個月。 沒戴安全套 官斥嚴重剝削 法官葉佐文判刑時稱,24歲事主的適應能力只有5歲8個月,法律上屬精神無行為能力者,被告林松芳(50歲)性交時沒使用安全套,令事主有懷孕風險,行為嚴重剝削弱智的事主。 案情指被告自2009年起替住在天水圍公屋的事主上門剪髮,其後雙方有電話來往。被告承認於2010至12年,分別在替事主理髮時及在遊樂場後樓梯兩度非禮事主,另於2012年2月在事主家中與她性交,並要求她保密。同年3月,事主母親從事主庇護工場的工友口中得知事情,遂通知社工及報警。 【案件編號:DCCC2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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