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時的特首並不是一人一票選出,而是由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任何人要成為特首選舉的候選人,就要先取得最少八分之一,即150名選委會委員支持,才可「出閘」成為候選人,再取得選委會逾半票數才能當選。 至於2017年要「過半數」提名門檻的說法是什麼?假設屆時提名委員會沿用1200人的規模,參選者要「出閘」成為正式特首候選人,便要取得超過600名提委會委員支持,然後交市民一人一票普選,門檻比現行的制度更高。如按以往選委會的經驗,泛民代表約佔200人,不足五分之一,泛民要取得一半提名,難度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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