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浙江杭州一名王姓女子,今年年初花了2萬多元(人民幣•下同),到當地一家整容醫院,進行了隆胸、切眉、雙眼皮、眼袋等手術。惟王女不滿手術後未達到預期效果,認為手術前的樣貌比現在還漂亮,手術後整個人反而變醜了,認為整容手術失敗。王某隨後再支付萬多元,接受醫院8次修復手術,但仍不滿意自己外貌,要求醫院賠償。 而整容醫院則不認為年初時的整容手術失敗,是王某一再要求,醫院才為她進行8次修復手術,但王某仍不滿意。後來醫院認為再為王某進行手術只會變得更醜,雙方於是簽訂一份協議,指出醫生已告知患者,再次手術的效果不會比現在漂亮,但患者仍然強烈要求進行手術,願意後果自負。而醫院陳姓主診醫生指出,整容手術在臉上留有疤痕屬於正常情況,至於漂亮與否,並沒有一個評判標準,因此拒絕王某的索賠要求。陳醫生建議對方向法院提告,自己願意按法院的裁判作出判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