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冒充老師騙學生買點數卡
WhatsApp、LINE、Skype等手機通訊程式大行其道,最近卻成為騙徒犯案渠道。警方表示,2014年首4個月以社交媒體通訊程式騙取手機遊戲的點數卡案件達65宗,其中達九成、即61宗更在4月發生,受害人年齡介乎12歲至57歲,最高損失一宗涉款額高達4萬元,受害人為20餘歲女子,騙徒在3月底入侵一名內地人帳戶,要求女受害人購買30張點數卡。此外,亦有年僅12歲的學生受害,收到「老師」的短訊要求代買3張點數卡,總值2370元,學生其後與老師本人溝通才發現被騙。
警方指出,2014年首4個月接獲涉及社交媒體的騙案有174宗,涉及損失金額約2980萬元,較2013年同期的52宗及涉款830萬元分別急增235%及259%。在174宗個案中,近四成即65宗涉及騙取遊戲點數卡,涉及金額達31.4萬元。
騙徒無露面 全未破案
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黃宇濤表示,常見騙取點數卡手法為騙徒入侵受害人朋友的手機通訊程式,在受害人朋友未能登入之際,冒認其朋友與之對話,訛稱提供酬勞以利誘對方即時到便利店購買點數卡,在獲點數卡取單據的密碼後便失去蹤影,直至受害人致電該朋友才知被騙,騙徒則在網上出售騙取所得的遊戲點數獲利。黃宇濤稱,通訊帳戶被騙徒入侵,主要涉及帳戶密碼簡單、手機曾登入含病毒網站,令騙徒獲取其登入密碼。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孔慶勳說,65宗騙取點數卡案件均仍未偵破,皆因不法之徒在整個交易過程並無露面,警方追查有一定難度,需與海外網絡供應商或執法部門合作。
——節自〈黑客扮老師 騙學生買點數社交媒體騙案急增 入侵通訊程式〉,《明報》,2014.05.19
■知識增益
科技罪行
科技罪行是指利用或攻擊資訊系統的犯罪活動,常見罪行包括黑客入侵(未獲授權而取用或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刑事疰a(損珘繾間B妨礙信息傳送、散播病毒等)、網上騙案(網上購物、抽獎或博彩、製作虛假網站等)、網上盜竊(身分、虛擬財產如遊戲的武器、公司資料等)、發布非法資訊(色情等)及與利用即時傳訊軟件有關的罪行。
裸聊勒索案C7倍
根據警方的整體罪案數字資料,社交媒體騙案於2013年共有261宗,較2010年增加132宗,上升一倍,損失金額5000萬元,增加66%。此外,社交網絡及手機即時通訊程式紛紛加入視像通話,令視像裸露聊天(裸聊)情G漸多。警方數字顯示,與「裸聊」有關的勒索案持續上升,由2012年的60宗升至2013年的477宗,上升7倍。受害人差不多全部是男性,損失金額由百多元至9萬元。大部分騙徒貌似亞洲非華裔人,受騙款項主要是匯到菲律賓。
警方科技罪案組總督察關頌賢說,一般騙徒在視像通話期間若拍到受害人裸露身體或不雅動作的影片後,便會馬上完結視像通話,即時要求受害人匯款到指定銀行戶口勒索,有受害人更曾被勒索3次。
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轄下的科技罪案組負責調查科技罪案,專責處理電腦法理鑑證及防止科技罪案工作。科技罪案組更與本地及海外執法機構建立緊密聯繫,打擊跨境科技罪案及分享情報。
此外,警方也展開「衛網行動」打擊有組織裸聊勒索集團,以教育公眾防患未然。行動集中於情報分析、執法、跨機構合作、與有關人士作緊密聯繫以及宣傳教育打擊罪行。
■相關概念
科技罪行(technology crime)
通訊科技(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資訊保安(information security)
多層思考
1. 根據以上資料,行騙者利用什麼方法騙取受害人的金錢?
2. 參考以上資料,通訊科技的進步為市民帶來什麼風險?
3. 承上題,政府及市民可以如何保障個人資料的安全?
試輔例說明。
參考資料
1. 〈裸聊勒索C6倍 學生也中招 受害最小14歲 部分家外廁所出事〉,《明報》,2013.10.28
2. 香港警務處科技罪案組﹕www.police.gov.hk/ppp_tc/04_crime_matters/tcd/tc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