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月薪6萬元、負責處理工傷個案的食環署前女行政主任(EO),聲稱因工作負荷大致處理工傷文件時出現延誤。為掩飾錯誤,她以塗改及剪貼的方式更改相關文件上的日期及簽名。她早前承認4項製造及1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昨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有可能失去逾百萬元退休金。 延誤處理工傷個案 掩飾錯誤犯案 辯方早前透露,被告羅鶵(41歲)將因本案而面臨內部處分,或因此失去工作及逾百萬元退休金。控方案情指出,被告案發時在深水鶧狨藿瓟疇芨鴩くB工作,負責調查食環署員工的工傷個案,並把報告交上司簽署作實。2012年3月,勞工處向食環署查詢一些工傷個案的進展,被告向上司表示已處理該些個案,事實上她仍未處理。 為掩飾錯誤,她偽造了27張便箋交給上司及勞工署,並於便箋上聲稱有關個案的處理日期是2009至2011年。被告其後於另外4份文件上訛稱處理日期,又從其他文件剪下上司簽名和評論等資料,移花接木貼在該4份文件上,然後影印該文件及將副本存檔。 【案件編號:KCCC2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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