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報告指廉政公署曾在2010年建議檢討盛事基金有否需要續辦。帳委會議員指出,政府在兩年後向立法會申請撥款續辦基金時,未曾披露廉署的建議,質疑當局刻意隱瞞或嚴重疏忽。商經局常任秘書長黃灝玄承認「無向立法會提供」,但否認此舉是刻意,認為建議重點是加強防貪措施;當局又承認從未將上述報告交予盛事基金評審委員會考慮。 帳委會在昨日的第二次聆訊,披露廉署在2010年向旅遊事務署所發信件,內容提及有防貪諮詢委員會委員懷疑盛事基金是否有必要繼續運作,認為當時經濟狀G有變,建議該署考慮把未用款項退還政府。 公民黨議員梁家傑批評,政府在2012年申請1.5億元續辦基金時未曾披露該建議,指當局「隻字不提;一係你就故意,一係嚴重疏忽」。 黃灝玄:建議重點是防貪 黃灝玄重申,廉署建議重點是加強防貪,當局有採納建議,而存廢只是其中一名委員的意見,「若屬咁嚴重黿擢侇N見,應該寫魒噫g報告,但報告無討論亦無就呢點畀意見政府」。他指出,曾向廉署回信稱會在2011年中檢討盛事基金去向,最終認為要加強對鄰近地區的競爭力,故續辦盛事基金。另外,旅遊事務副專員羅淑佩承認,未曾把上述報告交予盛事基金評審委員會考慮,但有把報告所載的建議轉交予他們。 帳委會主席石禮謙一度要求審計署澄清,為何審計報告指建議來自廉署,而非寫明防貪諮詢委員會;審計署副署長伍梁慧芬解釋,撰寫報告時有諮詢廉署,對方建議使用相關字眼,惟聆訊上的議員曾一度就字眼問題爭拗近半句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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