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的兩段話近日在微博等網絡空間引發熱議。一段是說庭長必須會做飯炒菜,另一段說離婚案件中要將財產判給女方,把男方罰得傾家蕩產。對於前者,河南部分地方法院正在積極貫徹落實指示,有的基層法院更是提出,庭長一個月學不會做飯就要調離崗位。 引發熱議的新聞出自《河南法制報》,據該報報道,3月31日到4月1日,張立勇到下轄5個法院調研,在社旗縣法院橋頭法庭,他提出中午這頓飯非常重要,「法庭庭長必須學會做飯,還要會炒幾個菜,今後這項工作要納入考核機制。」臨行時法庭庭長說,「院長,下次來嘗嘗我的手藝吧,讓你點菜。」 該報還引述張立勇的話稱,「中午飯吃不好,下午工作就不可能幹好;中午飯吃不好,大家就不會堅守崗位;如果恰好當事人請客,可能就出去吃人家的了,這事關法院形象,還有腐敗之嫌,都是隱患」。 多位法官和律師20日在微博、微信等處轉發該報道,並引起熱議。《南方都市報》援引一位法官的話稱,「保障生活沒問題,考核燒菜很奇怪」。另一位基層法院副院長則認為庭長炒菜只是玩笑,不可能實行。 張立勇的談話並非說說而已,據報道,此前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還專門召開專題會議,提出具體方案。在做飯問題上,南陽法院要求中院班子成員到基層法院調研時,要到每一個法庭吃頓飯,「檢驗庭長的做飯水平」,同時開展「優秀法庭、優秀法庭庭長」創建評比活動,把「支部建在法庭」、「法庭庭長會做飯」作為評選條件,並在年底進行考核,不稱職的要採取組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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