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聯邦保守黨政府原以新的《加拿大衛生法》去杜絕病人私種藥用大麻的計劃昨日碰壁,在溫哥華的聯邦法庭法官對此頒下臨時禁令,並容許現持有牌照的種植者可繼續,直至上述法例違憲的訴訟有結果為止。 事件源於一名阿博斯福的律師康羅伊(John Conroy),他代表一班藥用大麻病人及種植者就聯邦政府將在4月1日生效的新《加拿大衛生法》提出法律挑戰,並於本周較早前向法庭申請暫時禁令。 只限擁有150克乾大麻 禁令有附帶條件,現時持牌的病人只可藏有最多150克乾大麻,而這是新例下的數量限制。 若果沒有法庭的禁令,在新例下,現時持牌的病人需在4月1日前將大麻植物銷毀,並需在4月30日或之前書面通知加拿大衛生部,聲明他們已將大麻銷毀和停止生產。私人停止生產後,病人需改為向大型生產商購買。 康羅伊指新例有關限制有違《人權和自由憲章》,它會使病人陷於兩難之中,「若果病人負擔不起,他們便會身處一個需要在自由和健康之間作出抉擇的局面。」 加拿大衛生部昨日獲悉法庭頒下禁令後發表聲明,指當局的目的是視乾大麻如其他醫藥用途的麻醉劑般,而新法例是旨在保護公眾安全的同時,也可合理地提供給有需要大麻作藥用的加拿大人。 當局並提及藥用大麻計劃在2001年只有100人獲發牌照,但去年已急升至約4萬人,而在私人地方種植大麻會增加健康和安全風險,故不得不加以規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