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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泰國憲法法庭昨日以6比3的表決結果,裁定2月2日舉行的下議院選舉無效。
裁決的理由是當日全國375個選區中有28個選區因無人報名參選而未舉行投票,違反憲法第108條第二款下議院選舉必須在同一天完成的規定。
憲法法庭下令中央選舉委員就重新舉行選舉日期與看守政府磋商。反政府領袖素貼前晚表示,如果法院判選舉無效,他將會很高興,但他也不會允許新的選舉順利舉行,示威者會發起全國示威抵制新選舉。(中新社/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