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行政會議成員兼全國政協委員林健鋒,去年七一駕車往郵輪碼頭參加巨蛋音樂節,其間逆線行車及衝燈。擁有逾40年駕駛經驗的林健鋒,經審訊後昨被裁定危險駕駛罪成,罰款8000元、停牌半年及要完成駕駛改進課程。裁判官更批評林並非合格而謹慎的駕駛者。 特首辦:不影響職務 林健鋒是永和實業董事長,並擔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董事局成員及香港工業總會理事等多項公職。對於他留下交通案底,特首辦及香港工業總會回應表示,有關判決不會影響林在該機構的職務。 曾任保安局長的行會成員葉劉淑儀亦說,相信林危駕罪成不影響他履行立會職務,以往也有人被判監後繼續當議員。至於會否影響行會形象,葉太認為林當日趕時間,並非干犯嚴重罪行,但認同有人會認為林「不小心」。 稱積水反光 不見雙白線 去年7月1日,林健鋒駕車前往啟德郵輪碼頭參加巨蛋音樂節時,在宏照道與祥業街交界逆線行駛200米及衝紅燈,轉彎時又險與其他車輛相撞。辯方審訊時表示,當日掛起3號風球路面濕滑,天色昏暗,路面有積水反光,令被告看不見雙白線。被告亦從未到過事發路段,當日路邊有穿著深色連帽雨衣的人,舉手指向被告的3點鐘方向,被告誤以為是警員實施交通管制,才會一時疏忽轉右行駛。 官﹕是否要禁3號風球駕車 裁判官蘇文隆昨花近3小時宣判,表示「當日下雨,穿深色連帽雨衣的途人比比皆是,就算是警員,亦不可能與被告心有靈犀,知道被告的目的地」,故相信合格而謹慎的駕駛者不會被途人誤導。蘇官又說,根據呈堂照片,路面積水很淺,僅局部覆蓋雙白線,被告在長達數十秒的駕駛中「看不清楚清澈水漬下的雙白線是匪夷所思,否則會建議政府檢討法例,禁止3號風球期間駕駛」,蘇官裁定林危險駕駛罪名成立。 蘇官續說,被告雖犯下一連串疏忽,但案情並非危駕極端個案,亦無人受傷,加上被告40年來有良好駕駛紀錄,故法庭不考慮監禁,判處罰款8000元,停牌半年及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案件編號:KTS1519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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